当前位置:首页 > 采购信息 > 招标公示

当阳坝陵化工园综合开发暨智慧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平安大道及平安大道西延伸段、东延伸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4-01-16 来源: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坝陵化工园综合开发暨智慧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平安大道及平安大道西延伸段、东延伸段工程)监理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3]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阳市坝陵园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当阳坝陵化工园综合开发暨智慧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平安大道及平安大道西延伸段、东延伸段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平安大道、平安大道西延伸段、东延伸段:平安大道(兴业大道-兴盛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长度为2400米,含2539米公共管廊。平安大道西段为次干路(兴隆路-兴业大道),红线宽度为24米,长度为480米,含480米公共管廊;平安大道东段(兴盛路-支二路)为主干路,红线宽度为30米,长度为1935米,含1935米公共管廊。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当阳市坝陵化工园。

2.4本项目投资金额约:20534.9万元。

2.5项目招标范围:本工程区域内施工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合同包括的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2.7项目质量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2.8项目安全要求: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2.9监理服务期(履约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7人,要求如下:

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③监理员不少于4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相关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④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的监理项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本工程实施之前最多只能同时担任其他两个工程的项目总监,且这两个工程所在地在宜昌行政区域内;(上传承诺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的,还须上传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担任本项目总监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为本项目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须上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⑤提供上述拟派人员近6个月(2023年7月~2023年12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2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当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

8.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jy.dangyang.gov.cn)、当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gyang.gov.cn)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市坝陵园区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

联系人:胡仲军

联系电话:157271789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1906室

联系人:王文新

1322725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