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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原百纺公司大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8-23 来源: 本站

当资(宜昌市)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当阳市原百纺公司大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鄂晟招代字[2024]002号

2、项目名称:当阳市原百纺公司大楼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3、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1422104.1

5、采购需求:本项目室内防火门改造,喷淋、屋面水箱及泵房改造,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灭火系统及防排烟(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消防工程安全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现场查询。)

3、本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招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不得相互兼任,须为该供应商正式人员,并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3个月(202405月~202407月)中任意一个月以供应商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1、时间:2024826日至2024830日(磋商文件的领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发送到邮箱(1031086612@qq.com),磋商文件将在邮箱中回传给各投标人;如有疑问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咨询;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95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建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当阳市航空路1号-附1号)

五、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当资(宜昌市)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官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的,其磋商资料将被拒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当资(宜昌市)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炎1534248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建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航空路1号-附1号

联系方式:张举  18671758217  0717-6226552